网曝黑料猛料吃瓜网:黑料网 - 今日黑料-青海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卢彦被公诉,曾被批弃守新闻舆论阵地建设职责
正义网记者 3 月 19 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日前,青海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、省新闻出版局(省版权局)原局长卢彦(副厅级)涉嫌受贿罪一案,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办,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彦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2020 年至 2022 年,被告人卢彦利用担任青海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、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卢彦 资料图
公开报道显示,卢彦出生于 1969 年 11 月,长期从事新闻工作,曾任青海日报社总编室主任、《西海商报》主编,2018 年提任副巡视员(改革后为二级巡视员)。
2024 年 10 月 16 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青海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、省新闻出版局(省版权局)原局长卢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弃守新闻舆论阵地建设职责
收受名贵香烟、手机等礼品
2025 年 1 月 16 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,卢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通报称,卢彦身为长期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弃守新闻舆论阵地建设职责,落实党中央关于媒体融合发展决策部署不力,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;组织观念淡漠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廉洁底线失守,搞权色交易;私德不修,追求低级趣味;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融媒体项目承揽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卢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卢彦开除党籍处分,并经中共青海省第十四届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追认;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2 月 17 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,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卢彦作出逮捕决定。
3 月 3 日,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 6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,其中包含卢彦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。通报显示,2018 年至 2024 年,卢彦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安排,并收受名贵香烟、手机等礼品及礼金,折价 20.4 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