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:将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综合救助拓展
1月22日,民政部举行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。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许昀介绍,去年7月,民政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》,部署在全国5个省份、22个市(州)、42个县(市、区)等69个试点地区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。服务类社会救助有别于传统的现金救助,是以服务的形式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。各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,推动试点平稳有序实施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:
一是强化组织领导。试点地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,将试点工作纳入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议事日程,建立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民政牵头、部门协同、社会参与的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领导机制。
二是建立需求评估体系。试点地区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,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的经济、健康、教育、居住、就业、监护、社会融入等情况及服务诉求,完善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指标。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,通过“大数据比对+铁脚板摸排”的方式,对困难群众的困难类型、困难程度及相应服务需求精准画像,形成需求台账。
三是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。试点地区在科学评估困难群众基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,统筹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,因地制宜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,为困难群众提供访视、看护照料、康复训练、助餐助浴、助行助洁、心理疏导、社会融入等多样化社会救助服务。一些试点地区还结合“幸福清单”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等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实践,加强服务类社会救助政策和资源整合,形成救助服务合力。
四是拓宽供给主体。试点地区统筹衔接养老、助残、托幼等关爱服务政策,整合优化慈善帮扶、志愿服务、对口结对、邻里互助等社会资源,培育发展了一批从事服务类社会救助的社会组织、市场主体和社区慈善力量,拓宽了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主体。
五是强化资金筹集。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,各试点地区普遍加大了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,多渠道筹集财政资金、彩票公益金、社会捐赠等资金用于服务类社会救助,并强化绩效评价,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。
许昀表示,总体来看,试点工作开展半年来,初步构建起“动态监测、需求评估、资源匹配、精准服务、监管有序”的服务类社会救助运行机制,取得了可感可及的效果。
“以往我们在工作中发现,一些困难群众居室环境较差,虽然有低保金等救助金,但没办法改善居住条件;一些低保对象虽然有劳动能力,但是需要照顾重病重残的家庭成员,无法外出务工。”许昀说: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,为困难群众提供针对性照护服务、生活服务、关爱服务,有助于改善救助对象的生活品质。比如说:为低保家庭里的重病重残人员提供专业的照料护理等服务,有利于解放这些家庭的劳动力,促进家庭自我发展;为有需要的低保家庭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修缮房屋、改造水电,比直接发钱更受他们的欢迎。
许昀指出,下一步,民政部将加强跟踪指导,及时了解掌握各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,定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、座谈交流和经验推广,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,适时研究制定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,切实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“物质+服务”综合救助拓展,更好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。